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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分析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1-07

浅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罗锦锋 论文摘要:精神损害赔偿是救济人身权利损害的一项重要方法,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也属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本文从精神损害的概念、性质、功能、范围出发,讨论了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理论上的可能性与实践上的必要性,重点研究了离婚之损害的

  浅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罗锦锋

  论文摘要:精神损害赔偿是救济人身权利损害的一项重要方法,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也属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本文从精神损害的概念、性质、功能、范围出发,讨论了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理论上的可能性与实践上的必要性,重点研究了离婚之损害的权利义务主体、赔偿原则及适用范围等问题。从而进一步论述了离婚精神损害的理论依据和建立离婚精神损害制度的意义。

  关键词:精神损害 离婚之精神损害 对策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离婚理由也越来越多样化,酗酒、遗弃、缺乏感情、性生活不和谐、彼此厌倦及一系列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差异都可以成为离婚理由。西方有学者根据不同的离婚理由和离婚目的将离婚区分为良性离婚和非良性离婚,但无论是良性离婚还是非良性离婚,只要给相对方造成损害,我们就应当考虑从制度上给予救济。尤其在非良性离婚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是由于一方的重大过错甚至是违法行为而导致破裂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往往忍受巨大痛苦、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从而,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就成为随之而来的一个突出问题。但我国《婚姻法》却未对离婚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作出规定,《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中也无相应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则更无从寻求救济。虽我国法学界有学者曾提及我国应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问题,但对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进行专门研究的论文尚不多见,在确立精神损害赔偿的呼声越来越高之际,笔者不揣浅陋,试就此问题撰文研究,希望能有一定实际意义。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性质、功能、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无形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的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法的组成部分。在侵权行为法中,主要的组成部分分为归责原则、责任构成、侵权形态等。精神损害赔偿就是侵权民事责任中的一个具体形式,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之后,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确定之一性质有以下三点根据:

  (1)精神损害赔偿仍然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救济手段。

  就广义而言,精神损害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但其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救济方式是赔偿损失即以由侵权人向受害人给付财产的基本形式,救济受害人受到侵害的权利。对于财产的损失用赔偿方法救济,是财产救济手段,对于非财产的精神损害用赔偿方法进行救济,仍然是财产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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