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6-8845-7898
您现在的位置是:花都卓明离婚律师网>夫妻债务>  正文

花都区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分割?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23

  摘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产生夫妻共同债务,例如: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所负的债务,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那么怎么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呢?下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怎么分割夫妻共同债务

  1、首先要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如: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3)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2、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二、分割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进行

  1、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离婚的。

  (1)无论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还是通过诉讼程序得来的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有关财产的处置,都是就双方内部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均不能以此逃避对共同债务的清偿。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因此应将离婚的双方列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对外共同债务的清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不必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

  2、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后,共同债务清偿前夫妻双方离婚的。

  (1)假如双方对债务和财产均作了相应处理,且负担此债务的一方有财产足以偿还债务,则可按照双方约定,由负担此债务的一方负责清偿。

  (2)假如双方为了逃避债务(前提是共同债务),财产分给了一方,而把债务分给了另一方,负担此债务的一方没有能力偿还或不能全部偿还,生效法律文书中又只列了无偿还能力一方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直接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令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为离婚分割财产,只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以此使其共同生活期间的债权人的债权丧失清偿。

相关文章:

离婚了,还要替前夫还债?(案例两则)
夫妻俩三次起诉离婚
从两起离婚调解案看“感情确已破裂”
花都专业离婚律师解析夫妻离婚法院判决一次性付抚养费12万元
花都离婚律师澄清离婚协议书是否必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