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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证件结婚,其法律效力如何?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2-23

  摘要:在下面的案情中,柳女士持户口簿到黄贝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经查其所持有的户口簿是伪造的,原来该户口簿是其丈夫“陈某佳”花了80元找人伪造的!近日,龙岗检察院以麦某林构成重婚罪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明知不能登记结婚 丈夫用假结婚证骗得婚姻

  经查实,柳女士丈夫“陈某佳”的真实姓名叫麦某林。麦某林于1991年与杨姓女子登记结婚,1997年分居,但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2002年麦某林以“陈某佳”假名认识了柳女士,并于2003与她结婚。明知道无法办理结婚证,便对柳女士谎称民政局有熟人,不需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于是就叫柳女士和他去拍照片,之后到外面找人办了假的结婚证给柳女士,并以夫妻关系居住在布吉。

  结婚仍然欺骗 伪造假户口

  之后,柳女士叫麦某林把她的户口迁到深圳,麦某林就跟柳女士说办了。2007年,两人的儿子出生,柳女士说要给儿子入户,麦某林没有办法,又找人做了假的户口本、计生证等骗她。

  两人认识以来,柳女士从来没有见过嫌疑人“陈某佳”的父母。直到案发当天,柳女士才知道与自己生活近十年的丈夫早有妻儿,自己与丈夫的结婚证、户口簿等证件竟然全都是假的。

  律师支招:假证件离婚可撤销

  刘女士的遭遇实在让人同情,共同生活了多年的丈夫竟然用假证件骗取婚姻,之前还有妻儿,这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接受的。不过,法律对这种情况下的受欺诈方也做了充分保护,允许被欺诈方申请撤销婚姻,该婚姻自始无效。虽然撤销后的婚姻不会有记录,但是在这段婚姻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却是不能弥补的。因此还是提醒广大女性,结婚时候要谨慎,切莫疏忽大意而后悔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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