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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流产已三个月 丈夫能否提离婚?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3-24

  摘要:妻子流产已经三个月,丈夫能否提出离婚?妻子瞒着丈夫做人工流产,3个月后被发现,丈夫因此提出离婚诉讼,这符合法律规定吗?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男方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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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先生与妻子小梅结婚后不久就常常为了家庭琐事争执,2013年5月小梅意外怀孕,但是她认为自己还没有做好当妈妈的准备,而且自己与周先生的感情不稳定。虽然小梅知道丈夫很喜欢小孩,可还是不想生下来,她就瞒着周先生自己去医院做了人工流产。

  三个月后,周先生无意间在家里发现了小梅的病例,知道小梅曾做过人工流产因此大怒,认为妻子不尊重他,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周先生更是一怒之下提出了离婚,并随后向法院提出了诉讼。但是小梅却不愿意离婚。

  律师说法

  律师认为:为了保护、照顾女方利益,法律对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作了限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3个月前,周先生的妻子刚刚做完人工流产手术,属于中止妊娠的情况。周先生现在不能提起离婚诉讼,他必须等到6个月期满后,才能提起离婚诉讼。但女方可以在上述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或者有什么特殊情况,使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时,男方才可以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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