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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4-18

  摘要: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并不是绝对的权利,在符合法定的情形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那么哪些情形下会丧失继承权呢?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都会丧失继承权。下面就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哪些情形下会丧失继承权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丧失继承权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判决书的形式。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了。

  二、继承遗产的顺序是什么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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