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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离婚时个人投资收益如何分割?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5-06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生活也越来越频繁,很多人在生活中会进行投资,买股票、基金等行为已经很常见了。在离婚过程中,个人投资收益也是容易发生纠纷的一个问题。那么,离婚时个人投资收益怎么分呢?

  离婚时个人投资收益怎么分?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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