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6-8845-7898
您现在的位置是:花都卓明离婚律师网>财产分割>  正文

花都区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6-16

  摘要:在日常生活中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碰到很多人为了达到多占财产的目的,采用种种手段来毁损共同财产。那在现实生活中,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呢?下面为您介绍。

  一、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1、处理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具体来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一方毁损夫妻财产的处理措施: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发现一方毁损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可以请求多分财产。

  二、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解决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时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申请少分或者不分给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后发现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文章:

离婚了,还要替前夫还债?(案例两则)
夫妻俩三次起诉离婚
从两起离婚调解案看“感情确已破裂”
花都专业离婚律师解析夫妻离婚法院判决一次性付抚养费12万元
花都离婚律师澄清离婚协议书是否必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