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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申请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6-22

  摘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因为法定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那么,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申请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要想知道申请离婚赔偿的情形,就要知道申请离婚赔偿的法定要件,具体来说有:

  (1)侵权行为的发生。

  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行为人存有过错。

  行为人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论行为人是故意的或者是过失的,即应当认定行为人有过错。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还要求被侵权的夫妻一方须无过错。无过错方的过错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不是指没有任何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损害事实是构成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该违法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财产和人身、精神上的损害事实。没有物质、人身或精神损害,也就失去了赔偿的前提。财产损害是指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精神损害是指公民人格权的侵犯而在人的精神上产生的损害后果。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该违法行为与感情破裂具有因果关系,即该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具备该要件,夫妻之间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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