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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8-24

  摘要:在许多离婚夫妻中,许多夫妻在离婚前有一段分居时间。然而在离婚时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往往都会引起纠纷。那么在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时又该如何分割呢?接下来就在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夫妻分居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四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可见,即使夫妻分居,但是婚姻关系仍旧存续,所以应当认定其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居财产离婚时怎么分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配。新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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