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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8-25

  摘要: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那么夫妻债务的性质是怎样的呢?夫妻承担共同债务的原则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

  (一)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

  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

  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

  (三)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第三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

  二、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有哪些

  (一)《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

  1、共同偿还的原则;

  2、协议偿还的原则;

  3、判决偿还的原则。

  (二)共同债务清偿后的求偿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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