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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8-29

  摘要:在众多离婚案件中,通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就是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以期能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多保留一点自己的份额,这严重的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是《婚姻法》命令禁止的情况,那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那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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