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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房产继承、变更需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9-05

  摘要: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而由于房产继承涉及公证事宜,繁杂的手续让人一头雾水。那么房产继承、变更等需注意哪些问题。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 2、继承人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估价单。

  扩建、改建房地产登记提交:

  1、 申请书; 2、房屋权利人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权证; 4、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5、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筑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8、房屋竣工平面图; 9、公有房屋需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筑面积核定通知单; 10、其他有关文件。

  房屋倒塌、拆除、灭失登记需提交:

  1、房屋权利人身份证件; 2 、原房地产权证; 3、批准拆除证件或其他有关证件; 4、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倒塌、灭失证明。

  房地产其他权利登记备案需提交:

  1、 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抵押需提交:

  (1) 申请书; (2) 委托书; (3) 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房地产权证; (5)房地产抵押合同、贷款合同。

  2、房地产期权抵押(包括预购、在建房屋)需提交:

  (1) 申请书; (2) 委托书; (3) 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房地产抵押合同、贷款合同; (5) 商品房预售合同; (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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