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起诉离婚丈夫拒不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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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22

  摘要:宁某某与霍某某结婚后双方婚后经常生气、吵架,对家庭及孩子不管不问。2012年7月宁某某起诉离婚,霍某某未到庭,宁某某撤回起诉。但霍某某没有珍惜此次机会,导致双方矛盾恶化,宁某某于2013年5月再次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经法院做工作撤回起诉后,原被告任然互不珍惜和好机会,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判决离婚。

  案情:妻子起诉离婚丈夫拒不到庭

  遭遇妻子第二次起诉离婚,丈夫不积极应诉,反而玩起了失踪,拒不到庭。结果,遭遇法院缺席判决,丈夫变成了前夫。10月10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判决准许离婚。

  宁某某与霍某某于2009年3月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一子一女。据宁某某诉称,双方婚后经常生气、吵架,对家庭及孩子不管不问。2012年7月宁某某起诉离婚,霍某某未到庭,宁某某撤回起诉。但霍某某没有珍惜此次机会,导致双方矛盾恶化,宁某某于2013年5月再次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准予夫妻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经法院做工作撤回起诉后,原被告任然互不珍惜和好机会,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原告再次起诉来院后,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做和好工作,且原告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原被告离婚。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因被告未到庭无法处理,可待被告出现后协商解决或另案起诉,遂作出缺席判决,霍某某由丈夫变成了前夫。

  律师说法: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经公告下落不明时,采取缺席判决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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