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专业离婚律师解析夫妻离婚法院判决一次性付抚养费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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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9

       有孩子的家庭分解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但在近日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的一起抚养费案中,由于父亲是厨师,收入较高且工作不稳定,法院“破例”判父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2万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花都卓明离婚律师网了解到,今年31岁的小军是一名厨师,与小萍原本是初中同学。2004年5月,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开始同居,2008年8月在重庆巴南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时常因琐事发生争吵。

2011年3月,女儿琳琳诞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些许欣喜。

但是,这并不能彻底改变这个家,小军和小萍仍然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甚至抓扯。

2011年10月,忍无可忍的小萍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房屋并抚养女儿,同时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5万元。

小军同意离婚,但要求自己抚养孩子。

法院一审准许两人离婚,并判令琳琳由小萍抚养。至于抚养费,法院考虑到小军工作不固定,且能从婚姻共同财产中分得近15万元等因素,支持了小萍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12万元抚养费的请求。

小军不服,上诉到市一中院。近日,市一中院维持原判。

为何判决一次性付费?

市一中院的办案法官称,孩子的抚养费往往是离婚争议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很多夫妻离婚时,往往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可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追索抚养费纠纷,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

但是,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是否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法院要看支付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态度。一般来讲,如果支付方不接受,法院判令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在本案中,小军是厨师,自述月收入7500元,但工作不固定,一般一两年就要换地方,若每月给付抚养费,将难以保障孩子的权利。况且一次性拿出12万元,并非要求小军支付现金,而是从其应分得的夫妻共有房屋分割后近15万元的补偿款中予以抵扣。

因此,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既保障了女方及孩子的权利,又不会影响小军的生活。

(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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