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被继承人的债务如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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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31

  摘要: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应当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自愿的话也可以超过限度清偿,那么被继承人的债务有哪些种类?被继承人的债务怎么清偿?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有哪些种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二、被继承人的债务怎么清偿

  1、 当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即多得者多还,少得者少还。当然这种清偿仍必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多清偿数额不超过他的继承所得。

  2、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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