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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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0-27

  摘要:监护的终止,是指设定监护的客观条件自然消失,导致监护的存在成为不必要,从而解除监护关系。那么监护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

  二、监护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引起监护关系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一)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

  1、被监护人已经长大成年具有完全的;

  2、被监护人的精神病已经治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被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被监护人的父母的恢复;

  5、因配偶担任监护人的,因离婚而终止。

  由上述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监护关系的终止的,将引起监护关系的绝对终止。

  (二)监护人方面的原因

  1、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监护人被法院撤销监护职务;

  4、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辞退监护职务。

  由于上述监护人方面的原因出现后,将引起监护关系的相对终止,监护关系转移,将另设监护人,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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